关于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供发〔2019〕4号)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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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社:
为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现将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资工作的通知》(川供经〔2019〕22号)转发你们,希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资工作的通知》(川供经〔2019〕22号)
附件:
遂供发〔2019〕4号附件1
遂供发〔2019〕4号附件2
遂供发〔2019〕4号附件5
遂供发〔2019〕4号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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