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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供销社党总支学习制度

来源:遂宁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遂宁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

学习制度

 

一、党总支学习的组织

(一)党总支学习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支委成员参加。

(二)党总支书记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三)宣传委员负责按要求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党总支书记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四)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

(六)党总支书记要及时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整理、并向市社党组上报学习过程中的做法和心得体会。

二、党总支学习的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支部工作条例;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识和党建的有关内容。

三、党总支学习的形式

党总支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总支学习等有机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学习要求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知识,热情为广大党员服务。

(二)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党总支要有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党总支支委、党小组和党员学习要有笔记,记录和笔记要定期检查。同时,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

(三)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四)每年市社党组要对党总支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把学习作为考核党员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落实学习效果,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工作中检验,在工作中考核,对不合格者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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