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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遂供发〔2020〕10号)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0-03-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

  现将《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3月13日

  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社监事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社党组领导和省社监事会指导下,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任务,夯实“三会”制度基础,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财政和社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内部监督,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突出监督检查,扎实履职尽责

  (一)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事会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当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监事会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对中发(2015)11号、川委发(2016)22号、遂委发(2016)2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不偏离,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断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社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确定的中心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更好地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强化对财政项目资金及社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及社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事会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提高对用好管好财政项目资金和社有资金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适应财政项目资金投资方式的转变和社有资金规范化管理要求,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监督水平。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作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巩固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在全面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科学制定方案,把握关键节点,控制时间进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三)强化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一是加强市属社有企业工作的监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离”方向,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行。市社监事会要加强与企业的工作交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社有企业每季度定期报送工作季报表,市社监事会不定期到企业调研、不定期与企业人员座谈、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社有企业要深入掌握“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认真学习并落实《防范化解社有企业风险若干措施》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坚持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监事会履职监督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监督制度,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按照“管少、管精、管好”的要求,在全面清资核产、弄清家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管资本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重点加强对涉及社有资产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债务风险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关注和监督,突出投资收益和权益管理,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脱贫攻坚和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监督。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保证扶贫村产业、资金到位,要确保联系点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充分利用供销优势,在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中发挥供销力量。加强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监督,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联系社区疫情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单位和联系点社区防控无死角。全面实施攻坚督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提升执行力战斗力,加快形成攻坚决胜强大合力。

  二、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积极推动“三会”召开。根据2020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和市社工作安排,市、县两级在今年6月底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着力恢复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将“三会”制度优势转变为供销合作社的比较优势,提高农民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参与度、话语权,体现为农服务宗旨。针对监事会建设滞后,监事会长期存在人员空缺等问题,要加强指导、协调,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重点督导、分类指导,力争到今年底实现监事会机构和工作“全覆盖”。

  (二)健全监事会制度体系。坚持以社章为根本,以开展民主监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事会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监督。市社监事会要从实际出发,参考省社监事会和其他部门、单位经验,立足我市供销社发展实情,建立《监事会管理制度》。系统社监事会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完善监事会管理制度。

  (三)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探索完善由监事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合的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市、县监事会联动监督机制。健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在单位内部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全面梳理部门职能职责,建立风险目录、流程图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三张清单,为监督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三、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一)确定调研课题。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供销合作社服务小农户发展、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社有企业重大风险分析及防范化解对策三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要重视对供销合作社监督工作理论的研究,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县(市、区)开展监事会监督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供销社监事会从中选择课题展开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于10月底前报市社监事会。

  (二)认真反映社情民意。作为省社社情民意联系点,要进一步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研究和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好联系点反映情况、发现问题、建言献策的作用,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更多的社情民意,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更好地促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工作指导,抓好自身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对县(市、区)社监事会的指导协调,在科学设置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履职尽责。总结推广各地监事会工作经验,加强工作交流与信息沟通,不断提高指导和服务系统监事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参加省社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工作交流,组织赴兄弟市州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全面提升监督履职水平。监事会要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监督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强政策、法律、财务、审计、业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的监事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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